复旦大学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主办第四次峰会:高水平对外开放下的投资规制法

发布时间:2024.04.01 作者:众华律师

高水平对外开放下的投资规制法

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第四次峰会

2024年3月16日上午,由复旦大学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主办、法学院国际经济行政法团队承办的“高水平对外开放下的投资规制法——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第四次峰会”线上举行。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原党委书记程天权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教授,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先生,复旦大学法学院徐瑾书记、杜宇院长、钟妮副书记、李世刚副院长、王琳副院长,班天可院长助理、吕萍主任、倪妮主任等老师,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潘伟杰教授、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季立刚教授、复旦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志刚教授,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廖文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莫于川教授、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法规处钱瑾处长,复旦大学北京校友会会长、复旦北京制度型开放论坛召集人徐永前先生,复旦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副会长丁震宇先生,复旦大学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顾问栗春坤先生等参加会议。

本次峰会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下的投资规制法”为主题,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法治思想,践行“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战略部署的要求,激发理论创新,促进中国涉外投资规制法的研究与实践发展。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政法学院、香港大学、加拿大约克大学等院校专家学者,以及立法、行政、司法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等理论及实务界代表参会。

开幕式上,程天权教授致辞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顺应国内国际经济发展新形势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制度基础,更是谱写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新华章的重要举措。在高水平对外开放背景下,契合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机遇,如何增强我国经济规制特别是在投资规制领域的话语权,亟待学界提供广泛、深入、系统、强劲的智识支持。

叶青教授致辞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全球化,以及开放发展与安全等方面的系列重要论述,为国际经济行政法研究,以及高水平开放下的投资规制法研究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要始终坚持兼顾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加快完善涉外投资规制法体系,为涉外投资安全法治提供法律支撑、制度滋养。

杜宇教授致辞指出,要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总结凝练好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法治实践的“中国经验”,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努力在法学理论研究上多出成果,在治国理政上多作贡献,在法治人才培养上多下功夫。

朱淑娣教授主持开幕式,并作峰会导言,阐释了国际经济行政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逻辑关联。

开幕式主旨报告以“时空交汇——全球化时代的经济立法与中国外商投资法的实施省察”为论题。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潘伟杰教授以“论全球化对当代中国立法制度的意义”为题作报告,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下的中国投资规制法”为题作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莫于川、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力分别与谈。主旨报告由圆桌论坛副主席、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忠法主持。

报告专题研讨以“道器兼修——高水平开放下的投资规制与涉外行政法治”为论题。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制研究院执行院长季立刚教授作题为“‘双碳’背景下我国绿色证券市场ESG责任投资原则构建论”的报告;新加坡亚太国际仲裁院主席马占军作题为“仲裁机构视角下中国国际仲裁法治之完善”的报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郑雅方教授作题为“论我国涉外行政法的理论架构”的报告;北京安杰世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艳作题为“ESG国际供应链合规与风险应对”的报告;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侯陆军作题为“国际仲裁裁决国籍问题探析”的报告。复旦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志刚教授、广信君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徐吉平分别作点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张圣翠主持。

本次峰会征文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8名。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班天可教授致颁奖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李冠龙作为获奖代表发表感言。

闭幕式主旨报告以“双向开放——国际投资仲裁与中国国际争议解决模式的国际贡献”为主题。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顾维遐以“新一轮中国涉外法治建设争议解决机制的建构”为核心内容作主旨报告,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法规处处长钱瑾、复旦大学北京校友会会长徐永前、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薛国财、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世刚教授分别致辞致谢。

本次峰会由浦江法治论坛、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上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院全球化法律问题研究所、复旦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复旦大学北京校友会、复旦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共同协办,并得到了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复旦大学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同济大学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上海财经大学仲裁法研究团队、上海政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上海法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广信君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支持,并由安杰世泽国际经济行政法研究基金项目北京安杰世泽(上海)律师事务所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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