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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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存在与本所或者本所律师有合约关系时提供的,也不确立或构成与本所或者本所律师有合约关系;
 
(2)不是为了传达法律建议,也不构成法律建议;
 
(3)不能用于替代有资格的律师的法律建议。同时,在未就具体事项咨询律师的意见之前,不应依据任何栏目信息比照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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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
 
2017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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